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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其實應該是昨天了啦) 有個學長拿了一本原文書給胖子  要胖子去幫他影印

還用很認真的表情說 "這個要是被抓到  是你的責任  不可以提到我"

= =......

雖說這有盡告知的義務啦 不過被告知人也有拒絕的權利

所以胖子就把書拿到學長的座位放著  回自己的座位去了

只是要別人幫他影印  還擺明了不可以拖他下水... 感覺很差

學長對於被拒絕沒說甚麼就是了 只是整個情況就是這麼詭異...

 

還有一件誇張的事  MSN時學長說 他跟那邊實驗室的管理人討論

說給胖子50元/小時的工資

我看到的時候簡直不可置信  這樣違法耶!!

可是我還是只有用提醒的方式跟學長說  這樣比規定的低不妥當

免得被誤會我貪心什麼的  學長說那還是要看老師的意思

結果...

今天胖子跟老師一起討論未來的規劃以及說明一些有問題的狀況還有其中的原因時  正好提到這件事

老師大驚  因為他從來沒這麼說過

後來老師有跟學長說這麼做不妥

結果第二天胖子的座位桌上就多了一張字條  明確要求胖子要從早上10點待到晚上10點

感覺很故意

 

天哪  好可怕

真的要小心一點 還好我一直都覺得不太對勁所以沒有完全相信

不然老師很倒楣

 

2012/02/08昨天實驗室的另一位學長跟我提到這位學長跑去問他說 "要求工讀生/臨時工一天待在實驗室12小時合不合理?"

學長劈頭就說"他可以告你, 約聘人員都不可以這樣要求了何況是請來幫忙的?"

嗚~~~心中的委屈頓時感受到舒緩不少(大哭)   其實整件事都沒有讓這邊的人知道  畢竟是不同實驗室  結果他自己跑來問咱們實驗室的人= =

謝謝學長明理!!  雖說  那位學長似乎還是想堅持自己的作法......

話說回來  要是他問的不是這位明理的學長 那我不就也跟著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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